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的重要作用,推动宝山产业能级提升和创新驱动发展,有效帮助区内中小微企业畅通融资路径,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宝府规〔2021〕1号)、《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宝山区加快经济恢复重振 加快推进北转型实施方案》(宝发改规〔2022〕2号)、《宝山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条措施》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我区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费用补贴扶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对于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获得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贷款2000万元(含)以下,且按时完成还本付息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
2、对于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贷款2000万元(含)以下,且按时完成还本付息的中小微企业:
②按照政策发布时*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根据2022年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减30个基点,即3.40%)给予30%的利息补贴,补贴期按实际贷款期限*高不超过6个月。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注册及税务登记关系在本区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成功通过银行获得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贷款合同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到期且已完成还本付息的中小微企业。
3、当年度申请担保补贴的贷款总额未超过2000万元。
4、已通过其它渠道享受过相关担保费用补贴的贷款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2、担保费发票及支付凭证(PDF盖章版本)
3、贷款凭证与还款凭证(PDF盖章版本,凭证或流水均可)
4、宝山区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PDF盖章版本,可在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宝你惠政策直通车中点击对应申报通知下载)
5、企业承诺书(PDF盖章版本,可在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宝你惠政策直通车中点击对应申报通知下载)
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发改委(金融办)将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正。
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在金融服务支持栏目中选择金融专项扶持相关条目(编号Ⅳ-2-5)进行申报。
若企业无法通过一网通报平台完成线上申报的,可将全套申报材料发送至,邮件标题注明XX企业担保费补贴申请。
本批次申报受理时间截至10月31日。
受理部门: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融服务办公室)